10月27日下午3点,行政管理14-2班全体同学在07311教室学习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最新正式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第二百八十四条。本次班会由行政管理14-2班班主任朱光喜主持。
朱老师结合本校考试作弊的案例,对修正案中第二百八十四条关于考试舞弊的部分,进行了详尽的讲解。他指出,修正案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把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朱老师还表示,在当前诚信缺失的社会大背景下,希望同学们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在今后的考试中恪守诚信这一原则,做到知法守法。
本次班会的顺利开展,加强了对员工考试方面的教育,提高员工对于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后果的警醒意识,对于员工的长远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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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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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二) |